幸好,沒有人需要把29個里都猜一遍,因為背出29個里名更困難XD
答案是墾地里唷,你猜對了嗎?
墾地里很大,是虎尾最大的里,但人口少少的,三個聚落加起來共三百多戶人家。剩下的土地放眼望去都是農田,還有後來進駐的中科園區。
為什麼叫墾地里呢?顧名思義就是開墾土地。其實這裡原本就是一大片荒野,經過來自四面八方的佃農開墾後才有今天富饒的景象,這就是墾地里名的由來囉。
墾地里的三個聚落,分別是 墾地、光復庄、海墘厝。
聚落的人們分別在不同的時期前來開墾,最早的是墾地,清朝時由台西客運創辦人黃朝深的父親黃茂盛先生,號召各地農民前來開墾。
當時土地荒蕪,開墾困難,召人不易,所以黃茂盛先生提供竹管厝給願意前來開墾的人居住,還有前三年免租優惠等等。最後他們鑿了一條圳溝引入新虎尾溪的溪水,才將荒野變成良田。
從今以後,大家就世世代代住在這裡務農,竹管厝如今也翻修為住家。最後就發展為現在的墾地聚落囉。
另一個聚落是光復庄,是日治時期開墾的。
1938 年(昭和 13 年),當時日本政府為了在台灣農村推行同化政策,便在廣大的荒地里挑了一塊,招募日本移民來這裡開墾。這些移民居住的地方叫做「春日移民村」。村裡分成「松園」、「梅園」、「竹園」,就是現在的光復庄第9、10、11鄰。
那時日本派來管理移民村的人,叫做小野澤,後來也死在這裡。在民國八十年左右,小野澤的子孫竟被託夢,夢裡,小野澤說他的遺骨還在台灣雲林虎尾鎮墾地里,於是眾人前來尋找,但只找到一截指骨。最後,小野澤的子孫將指骨裝在手槍裡,像日本的方向發射,象徵小野澤的魂魄回歸祖國。
最後,是小小聚落 海墘厝。
海墘厝的居民原本就住在彰化、一個也叫做海墘厝的地方,但後來被洪水沖毀,為了討生活,才來到這裡成為黃朝深的佃農。
一開始人很少,所以乾脆用原本家鄉的名字來幫聚落命名,沿用到今天。
以上就是墾地里的三個聚落。沒有他們前來,墾地里就只是一片荒蕪。但是佃農們其實地位很低,生活窮苦,農作物幾乎都被地主收走,只能勉強溫飽。一直到日本戰敗、國民政府來台,實施了「三七五減租」以及「耕者有其田」,由國家徵收大多數的土地,直接變成公有地,再經由「公地放領」,把農地分配給佃農。
於是,佃農成了自耕農,終於能夠掌握自己的收入。大地主雖不致於一無所有,中小地主卻一口氣陷入窮困。
但這些政策的目標都是「農地」,不包含「建地」。
===
墾地里最近的爭議,就是從建地開始。當時為了招募更多人來開墾,地主不只提供竹管厝,還承諾協助開墾的話,就能分到土地,在這裡安居樂業。
這個承諾一直有效,直到民國三十六年國民政府來台,進行了「土地總登記」。沒想到登記的時候,只有一小部分的墾地住戶取得了土地所有權。
也就是說,無論土地實際上誰在用、也不管口頭承諾了什麼、不管日治時期土地歸誰,總而言之,在那次土地總登記時,土地所有權並沒有登記給所有住戶。
這麼多年來,住戶跟地主也相安無事,直到最近有投資客進入購買土地,並於去年底向法院提出「變價分割土地判決」之訴。
「變價分割土地」就是由土地共同所有人的其中一人或部份提出,將土地變賣換成金錢,再分配給土地共同所有人們,這樣的程序。
也就是說,這片面積約4萬6000平方公尺的土地中,沒有地權的200餘戶人家,2000多個居民,可能被新收購的地主要求收回土地,而面臨拆屋還地、無家可歸的命運。
更麻煩的是,因為現在的土地所有權人不是政府或公家單位,而是跟你我一樣身份的百姓,所以公權力不能對私有財產權強制分配,或有任何侵害行為。
簡單來講,既然沒辦法證明古早以前的地主有把土地送給住戶,那在法律上土地就是地主的,人家怎麼買賣是他的事情。
但房子是住戶的祖先辛苦蓋起來的,只要能夠證明真的有在這裡長期居住的事實,就能打贏官司,取得「地上權」。
沒有土地權,但擁有「地上權」。這將賦予住戶跟地主對等協商的資格。
想要避免流離失所,取得協商的資格是第一步,但也只是資格而已。究竟要怎麼協商,才能不損及地主跟住戶的權益?
墾地聚落的住戶有錢把地買回來嗎?能用等價的農地跟地主換地嗎?或是藉由提起訴訟的方式讓想投資的地主知難而退、換取更多協商空間?
這一切只有天知道了/_\
總之,這種時代遺留的問題,不該只用現代的法律去強迫住戶拆屋還地,也不該將居住正義無限上綱、強迫地主免費贈送他的私有財產。如何讓所有人各退一步、最小損失達到兩全,是我們要共同努力的目標。
今天只介紹了墾地里的開墾史,至於美景與農產等其他特色,就留待之後才介紹吧。
走踏咖啡虎尾日,我們下次再見~~~ (๑╹-╹๑) /
答案是墾地里唷,你猜對了嗎?
墾地里很大,是虎尾最大的里,但人口少少的,三個聚落加起來共三百多戶人家。剩下的土地放眼望去都是農田,還有後來進駐的中科園區。
為什麼叫墾地里呢?顧名思義就是開墾土地。其實這裡原本就是一大片荒野,經過來自四面八方的佃農開墾後才有今天富饒的景象,這就是墾地里名的由來囉。
墾地里的三個聚落,分別是 墾地、光復庄、海墘厝。
聚落的人們分別在不同的時期前來開墾,最早的是墾地,清朝時由台西客運創辦人黃朝深的父親黃茂盛先生,號召各地農民前來開墾。
當時土地荒蕪,開墾困難,召人不易,所以黃茂盛先生提供竹管厝給願意前來開墾的人居住,還有前三年免租優惠等等。最後他們鑿了一條圳溝引入新虎尾溪的溪水,才將荒野變成良田。
從今以後,大家就世世代代住在這裡務農,竹管厝如今也翻修為住家。最後就發展為現在的墾地聚落囉。
另一個聚落是光復庄,是日治時期開墾的。
1938 年(昭和 13 年),當時日本政府為了在台灣農村推行同化政策,便在廣大的荒地里挑了一塊,招募日本移民來這裡開墾。這些移民居住的地方叫做「春日移民村」。村裡分成「松園」、「梅園」、「竹園」,就是現在的光復庄第9、10、11鄰。
那時日本派來管理移民村的人,叫做小野澤,後來也死在這裡。在民國八十年左右,小野澤的子孫竟被託夢,夢裡,小野澤說他的遺骨還在台灣雲林虎尾鎮墾地里,於是眾人前來尋找,但只找到一截指骨。最後,小野澤的子孫將指骨裝在手槍裡,像日本的方向發射,象徵小野澤的魂魄回歸祖國。
最後,是小小聚落 海墘厝。
海墘厝的居民原本就住在彰化、一個也叫做海墘厝的地方,但後來被洪水沖毀,為了討生活,才來到這裡成為黃朝深的佃農。
一開始人很少,所以乾脆用原本家鄉的名字來幫聚落命名,沿用到今天。
以上就是墾地里的三個聚落。沒有他們前來,墾地里就只是一片荒蕪。但是佃農們其實地位很低,生活窮苦,農作物幾乎都被地主收走,只能勉強溫飽。一直到日本戰敗、國民政府來台,實施了「三七五減租」以及「耕者有其田」,由國家徵收大多數的土地,直接變成公有地,再經由「公地放領」,把農地分配給佃農。
於是,佃農成了自耕農,終於能夠掌握自己的收入。大地主雖不致於一無所有,中小地主卻一口氣陷入窮困。
但這些政策的目標都是「農地」,不包含「建地」。
===
墾地里最近的爭議,就是從建地開始。當時為了招募更多人來開墾,地主不只提供竹管厝,還承諾協助開墾的話,就能分到土地,在這裡安居樂業。
這個承諾一直有效,直到民國三十六年國民政府來台,進行了「土地總登記」。沒想到登記的時候,只有一小部分的墾地住戶取得了土地所有權。
也就是說,無論土地實際上誰在用、也不管口頭承諾了什麼、不管日治時期土地歸誰,總而言之,在那次土地總登記時,土地所有權並沒有登記給所有住戶。
這麼多年來,住戶跟地主也相安無事,直到最近有投資客進入購買土地,並於去年底向法院提出「變價分割土地判決」之訴。
「變價分割土地」就是由土地共同所有人的其中一人或部份提出,將土地變賣換成金錢,再分配給土地共同所有人們,這樣的程序。
也就是說,這片面積約4萬6000平方公尺的土地中,沒有地權的200餘戶人家,2000多個居民,可能被新收購的地主要求收回土地,而面臨拆屋還地、無家可歸的命運。
更麻煩的是,因為現在的土地所有權人不是政府或公家單位,而是跟你我一樣身份的百姓,所以公權力不能對私有財產權強制分配,或有任何侵害行為。
簡單來講,既然沒辦法證明古早以前的地主有把土地送給住戶,那在法律上土地就是地主的,人家怎麼買賣是他的事情。
但房子是住戶的祖先辛苦蓋起來的,只要能夠證明真的有在這裡長期居住的事實,就能打贏官司,取得「地上權」。
沒有土地權,但擁有「地上權」。這將賦予住戶跟地主對等協商的資格。
想要避免流離失所,取得協商的資格是第一步,但也只是資格而已。究竟要怎麼協商,才能不損及地主跟住戶的權益?
墾地聚落的住戶有錢把地買回來嗎?能用等價的農地跟地主換地嗎?或是藉由提起訴訟的方式讓想投資的地主知難而退、換取更多協商空間?
這一切只有天知道了/_\
總之,這種時代遺留的問題,不該只用現代的法律去強迫住戶拆屋還地,也不該將居住正義無限上綱、強迫地主免費贈送他的私有財產。如何讓所有人各退一步、最小損失達到兩全,是我們要共同努力的目標。
今天只介紹了墾地里的開墾史,至於美景與農產等其他特色,就留待之後才介紹吧。
走踏咖啡虎尾日,我們下次再見~~~ (๑╹-╹๑) /